9月30日零时起 永登县部分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
【本报讯】(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)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,缓解交通拥堵,促进群众文明出行,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报经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批准,甘肃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备案,从2019年9月30日零时起,永登县以下各路口、路段启用非现场执法电子警察监控抓拍系统,对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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